【區議會選舉】涉轉載黃世澤文章煽惑他人不投區選 電腦程式員認罪判緩刑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4/01/15 17:55

最後更新: 2024/01/15 17:5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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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轉載黃世澤文章煽惑他人不投區選,電腦程式員認罪判緩刑。(資料圖片)

38歲電腦程式員涉於選舉期間,透過Facebook轉載時事評論員黃世澤的文章,以煽惑他人於區議會選舉中不投票,被廉署落案起訴1項煽惑另一人不投票罪,今(15日)於粉嶺裁判法院認罪。裁判官指罪行性質嚴重,考慮到沒有人讚好或分享涉案貼文,傳播力不算最大,判監2個月,緩刑18個月。

被告文榮鋒(38歲),報稱電腦程式員,被控1項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的非法行為罪。控罪指,被告於2023年10月31日至12月4日期間,在香港或香港以外地方,在2023年區議會一般選舉中藉公開活動作出非法行為,即在「Sam Man」名下的Facebook帳戶上,展示一篇日期為2023年10月31日的貼文,煽惑另一人在該選舉中不投票。

案情指,2023年區議會選舉的選舉期由10月17日起至12月10日投票日止。YouTube主持黃世澤在10月31日,於其頻道直播一條題為「杯葛區議會選舉連票都唔好去投」的影片,黃在影片稱區選為偽選舉,多次呼籲觀眾杯葛選舉,拉低投票率。黃提議觀眾去旅行、吃飯,甚至睡至黃朝百晏也不要投票。黃在其Facebook專頁發文,附上直播影片的連結。

被告同日轉載黃的貼文,及至同年12月被捕。被告警誡下承認知悉影片的內容煽惑他人在選舉中不投票。

廉署表示已獲裁判官簽發手令,通緝貼文的原作者,即身在海外的時事評論員黃世澤(45歲)。據廉署資料顯示,黃面對3項控罪,即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的非法行為,他涉於2023年區議會選舉期間,分別在3個網上社交媒體平台,展示上述煽惑他人在該選舉中不投票的一段影片及兩則貼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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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陳曉欣